2023-08-18 11:06:21 来源: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
炎炎夏日,空调成了我们防暑降温必不可少的“神器”。可是,如果空调安装不规范,也可能给我们带来不少烦心事。当我们在室内享受着空调带来的阵阵凉风时,空调外机正向室外排放着股股热风,让人避之不及。如果外机安装得过近、过低,或者安装在公共走道,或者冷凝水违规排放等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影响。
(资料图)
那么空调应该如何安装呢?让我们一起走进今日的“周周讲法”之“普法微课堂”
普法小课堂
《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三款规定:
已经设置空调设备座板和空调冷凝水排水管道的,应当将空调设备安装在空调设备座板上,并将空调冷凝水的排放纳入空调冷凝水排水管道。
尚未设置空调冷凝水排水管道的,空调冷凝水的排放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沿道路两侧(包括街坊、里弄内的公共通道两侧)建筑物的空调冷凝水,不得直接排放到道路一侧建筑物外墙面或者室外地面上。
第十一条规定:
空调设备安装不得占用人行道。
空调设备安装在沿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上的,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且空调设备安装架底部距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1.9米。
第十二条规定:
空调设备安装应当选择尽可能远离相邻方门窗的部位。
空调设备排风口中心与相对方房屋固有门窗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下列规定:
(一)制冷额定电功率不满2千瓦的为3米;
(二)制冷额定电功率2千瓦以上不满5千瓦的为4米;
(三)制冷额定电功率5千瓦以上不满10千瓦的为5米;
(四)制冷额定电功率10千瓦以上不满30千瓦的为6米;
(五)制冷额定电功率30千瓦以上的,按每增加20千瓦距离相应增加1米计算。
确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达到前款规定距离的,应当采取其他保护相对方权益的措施,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方可安装。
第十四条规定:
禁止在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共用部位安装空调设备。
如果违规安装空调设备,《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也有相应的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