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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新一轮!5月15日上午8时开始

2023-05-10 15:12:08 来源: 新派网

潍坊广电新媒体讯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促消费政策措施,我市将组织开展第二轮乘用车促消费活动。详情如下:

活动时间


(资料图片)

本轮促消费活动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8时开始,至本轮省市汽车促消费配套资金发完截止(具体截止时间由市商务局与承办平台共同发布)。购车发票开具有效期为5月15日-6月15日,资料上传有效期为5月25日-6月30日。

参与范围

在今年首轮汽车促消费活动中已享受汽车消费券的购车消费者,以及领取“资格券”次数达5次的购车消费者,不能参加本轮活动,其他在潍坊市内购买7座(含)以下家庭乘用车(二手车、营运车辆除外)的个人消费者都可以参加本轮活动。

实施细则本轮汽车促消费活动有关标准、流程延续上轮活动要求,详见《潍坊市2023年促进汽车消费实施细则(第二轮)》。

《潍坊市2023年促进汽车消费实施细则》(第二轮)

温馨提示

1、“资格券”领取及核销、开具发票、资料上传等事项均有明确时限要求,其中任一项不符合时限要求,均无法领取汽车消费券。

2、外地消费者可以参与潍坊市汽车促消费活动,并可省内异地挂牌,但必须是在潍坊参加活动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并开具本地发票。

3、“资格券”需在潍坊当地领取(手机需开启定位功能),但上传资料可以在外地。

4、有效核销“资格券”购车后又发生退款或撤销的,该笔交易视为无效交易,资格券收回。

5、汽车销售企业按照公开、自愿原则报名,经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参与本轮活动,名单实时更新。请消费者于购车前仔细核对,在未参与活动的企业购车将无法有效核销“资格券”。

6、活动期间,参与企业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本公告及《潍坊市2023年促进汽车消费实施细则(第二轮)》,并于消费者购车前告知,严禁误导消费,发现违规或不按要求落实的,将取消企业参与促消费活动资格。参加全市汽车销售促消费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名单如下(该名单实时更新):https://www.navo.top/wx_msgs/spview/12590849/395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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