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7 16:43:35 来源: 腾讯娱乐
近日,再次有观众质疑杨丽萍舞团在孔雀舞“阴阳双修”的段落尺度太大,一时间再次引发争议和关注。
这已经不是杨丽萍第一次惹出尺度的争议,在7月编排《春之祭》时,就有带着孩子的观众拍出视频,质疑男演员近乎“身无一物”的袒露,已经让现场氛围“非常尴尬”,也让带着孩子的观众们颇多顾虑。
此次杨丽萍则现身回应争议,在她看来,自己的艺术创作本意在视觉震撼,大家应以更为包容和高雅的心态看待舞者的“裸露”,而不应该苛责创作者,也不应该把艺术和“色情”混为一谈。
(资料图)
杨丽萍自辩的理由有两点:一是艺术创作应该被尊重,二是人生来就是“一丝不挂”。
艺术究竟有没有尺度的边界?艺术创作该不该遵守日常生活或是约定俗成的规范与准则?
这倒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早在杨丽萍之前,无论是油画名作中的“坦诚相见”,还是各位名导电影中的“全果震撼”,都曾经让艺术和尺度的争议甚嚣尘上。
至于能否在公众中达成共识,有没有形成一个相对清晰的判断标准,今天我们就来八一八。
01. 创作无禁忌,传播有规则
首先需要厘清的两个概念,是“创作”与“传播”。
一般而言,个人的艺术创作是完全自由的,除了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其他任何合法行为都是被容许的。
这也是赋予每个人自由创作表达的权利。
比如画家独自在家完成任何一幅画作;歌手在自己的电脑上录制任何一首乐曲;舞者独自在排练室摆出任何姿势。只要他们未被传播,并且产生不良影响,那么都是应该得到允许的。
那么多画家描绘生动的人体,那么多摄影师拍摄一丝不挂的模特,只要不传播,都是他们艺术创作的自由,不应以此来批判甚至定罪。
包括GAI的《超社会》等,很多说唱歌手也曾经在地下状态,都有一些揭示阴暗面、挑战大尺度的说唱作品。但是,只要未形成传播,或是主观意愿的对外发布,也都享有创作的自由。
包括本次杨丽萍的孔雀舞,如果只是局限在排练室,只是在尝试各种震撼的表达,而并没有公开售票供人观看,那么,都是在规则范围内。
但是,“公开传播”就完全不一样了。
“传播”意味着创作者已经决定做出公开表达,这就不仅要合法,而且还必须考虑到所有受众的感受、认知以及约定俗成的社会共识。
做个不太恰当的比喻,传播的边界,有些类似于家庭暴力。如果承受者觉得这是在双方情趣范围内,那就可以不做限制。但是但凡有一方感觉到了痛苦不适,并且明确表达了抗拒。那么就必须由外力介入,提供援助甚至法律惩戒。
因为创作只是个人私自行为,但是传播已经涉及到创作者与受众的两方互动。因此,两方的权益都必须得到保护。
那么,如果创作者和接受者意见不一致呢?创作者觉得我在表达美好,接受者却觉得尴尬被侵犯,又怎么解决?
这就要进入“论迹”和“论心”的领域。
02. 走心不走肾,脑中有分寸
回到艺术的领域。
相信大家都听过或看过《马背上的戈黛儿夫人》这幅名画。背后蕴藏的故事令人感动。
说是在一千年前的英国考文垂城主为了支持军队,准备向民众征收重税。戈黛儿夫人苦劝不听后,与丈夫打赌,她一丝不挂骑着马,在城里走一圈。如果没有一个人看她的身体,夫人就赢得赌局,也就不再征税。
为了支持戈黛儿夫人,当天所有市民全部关闭门窗,绝不外出。夫人以她的善良温暖,也从此流芳千年。
理解了这个故事,再去看这幅画,内心便会觉得温暖感动,而不会有“色情”方面的遐想。
而在西方古典艺术,特别是以健康人体为美的古希腊,裸露的画面和造型更是比比皆是。
最著名的莫过于波提切利的《维纳斯的诞生》,米开朗琪罗的《创造亚当》,都是以真实人类的身体来展现古典神话中的角色和情节。法国画家弗朗索瓦·布歇更是这方面的“翘楚”,有心的读者可以找来看看。
还有油画《自由引导人民》(又是法国画家),对比构图和绚烂色彩中,依然是衣衫不整的女神带领着法国人民投身革命。以及安格尔的《泉》(依然是法国,呃),都是经典画作,因为严谨或清新的画风,引人入胜,心旷神怡,也就摒弃了另外的凡俗杂念。
雕塑领域也不少见,米开朗琪罗《大卫》,罗丹的《吻》,还有一大批西方雕塑家,都以生动饱满的人体雕塑,留下了人类艺术的巅峰作品。
当我们欣赏这些作品时,因为有着美学理论和背后故事的铺垫,丰富情感与艺术美学成为主要关照对象,也不必要将过往作品放入现实界限中权衡。
对杨丽萍的舞蹈作品同样如此。艺术首先是要走心,震撼表达可以,视觉指代也可以,但是需要在表演之前,以主题概述和演出提示的方式,让观众提前对创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主题与美学范式有所了解,这样才能预先达成共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这其实正是尺度和分寸的平衡点,也就是创作者和受众达成的美学共识,也许可以通过争议达成一致,但是必须建立在法律规则与社会共识的界限之上。
03. 艺术多包容,界限待明晰
这个话题还应该拓展到更多的艺术领域,比如电影。
油画、雕塑、实境舞蹈,传播度都不算大。而公开上映的银幕电影,几乎算是目前传播最广、影响最大的艺术门类了。
那么,对电影里面的裸露镜头,又该以怎样的态度来看待呢?
《水形物语》
相比起创作自由,如此深远的传播力,让审批者必须更大分量地关注“传播影响”。
所以,很多电影即便是创作出来了,也必须在镜头方面做出修改乃至删减。
远的如《苹果》《大鸿米店》《第三种爱情》《色戒》,近的有《水形物语》里的大头切,《奥本海默》的小黑裙等等。
张艺谋导演即将在国庆档上映的《坚如磐石》,预告片直接打上了马赛克,正式上映时会如何删改,现在还不得而知。但是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大电影合理合法的传播。
这也充分说明了在创作时可以自由发挥,但是进入大众传播,就必须考虑社会共识与受众观感。
也有人提出,我们内地是不是可以学习港台地区的“分级制”?
这个可以作为理论探讨的方向,但是目前看尚不具备现实操作性。
因为我们并没有建立相应的市场分层,小众领域的传播流量也不足以撑起一个限制市场;同时无论从社会共识,还是观众认知及预期,都还未到达相对纯粹的艺术角度,很容易形成一些不良导向。
但是暂时不可行,不等于就一棒子打死。等到市场充沛,社会共识提升,群体认知越发理性,实施“分级制”也并非不可能。
还是回到最初的争议,杨丽萍的“大尺度”表演,究竟该不该上场呢?
话语权依然要交给观众,如果更多的观众觉得被冒犯,觉得在走肾,那么即便杨丽萍拿出自己的创作情怀,也是站不住脚的。
社会的共识尚在建立,创作可以百无禁忌,但是公众传播必须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