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4 11:38:21 来源: 兵马俑在线
而葛优则认为,在致歉信中,虽然艺龙网公司承认了侵权事实,但就此作出的致歉实为再次利用其进行商业宣传,其致歉没有诚意。
一审中,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微博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艺龙网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判令艺龙网公司在其运营的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75000元。判决后,艺龙网公司不服,诉至北京一中院。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赔礼道歉行为既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律责任,当赔礼道歉作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以法院判决的形式作出时,能够更有效地平息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并对社会形成行为指引,其起到的社会效果、公示效果及法律效果与当事人在诉讼之外的道歉显然不同。本案中,在葛优不认可该致歉微博且坚持要求法院判决赔礼道歉的情况下,被告致歉微博不能达到相应的致歉效果。故一审法院判决艺龙网公司在其微博上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