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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涉抄袭 《暗箱》真相如何?周梅森等遭索赔1800万

2017-11-06 09:00:00 来源: 凤凰

近两天,网上在流传着一则作者刘三田(笔名南嫫)起诉周梅森《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她的作品《暗箱》,并且索赔1800万的新闻,网上也流传着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日受理刘三田的诉讼服务公告书的照片。

该《诉讼服务告知书》中显示刘三田起诉周梅森与上海利达影业有限公司、天津嘉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

刘三田的律师陈有西向媒体确认,原告方认为“2015年开始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文字剧本和影视连续剧,完全模仿抄袭了原告2010年6月发表的《暗箱》,两作品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模仿。”并要求停止《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索赔经济损失1800万元。

11月5日上午,澎湃新闻就此事采访了周梅森。

周梅森称:“此事对我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简直就是碰瓷,我认为她的这种行为涉嫌敲诈,我们一切法律上见,我决不妥协。”

周梅森认为刘三田在网上晒出诉讼服务公告书,是在恶意左右舆论:“大众会认为法院受理了,就有侵权事实存在。但是我们的群众不了解,从2015年司法改革以后,就是有案必理,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只要符合了立案的形式要件,法院来案就立,至于事实的对错要到法庭上去说。她跟我要1800万,她诉讼费就要交20多万,如果七个工作日不交,法院就会其认为是撤诉。还有几天时间,我现在盼着她交诉讼费,立案,赶紧把起诉书送给我,我们好去法庭上说明白这个事。”

对于刘三田,周梅森说,到现在就只知道她是个女的,此外一无所知。周梅森说:“有网友查到她那个《暗箱》2011年1月在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时候首印只有1000册,试问怎么可能进入了我的眼帘,她还说《人民的名义》宣传方骂她,对于这种纯碰瓷的行为,我认为其涉嫌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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