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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女子无法忍受无性婚姻 丈夫却坚决不肯离

2018-03-08 15:22:00 来源: 人民网

怎么办?小茹想到了与小刚在微信中对上述私密隐私进行过详细的沟通。这些微信聊天记录能有用吗?能被法官认可吗?

前阵子,小茹在父亲的陪伴下来到宁波市天一公证处寻求帮助。公证员告诉记者,小茹与丈夫小刚的微信聊天内容显示了两方面的信息。一方面,小刚承认自己无法正常过性生活,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医院检查结果照片也证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婚后小茹曾经鼓励并积极配合过小刚的治疗,但因小刚消极治疗,导致无法进行正常性生活,从而无法生育。

公证员告知小茹,1989年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列举了十四种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小茹的情况就符合其第一条规定,即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之后,公证员对其微信账号进行了审查,对小茹与小刚的微信聊天内容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将以上对话内容截图作为证据并制作成公证书。

随后,小茹起诉小刚要求离婚,并向法官递交了该公证书。在调解中,法官明确告知小刚,公证保全的证据显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的条件。如小刚不同意离婚,一审法院大概率将判决离婚。迫于证据压力,小刚最终同意调解离婚。

同时,在离婚调解协议中,因在这段婚姻生活中小茹的性权利与生育权受到一定侵害,在分割财产时小茹也得到了适当的照顾。

专家

无性婚姻往往存在许多问题

宁波蓝泓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主任、高级婚姻指导师周敏明认为,“性福权”非常重要,无性婚姻对夫妻双方都非常残酷。

对女性来说,正常的“性福”没有得到保障,会对身体造成影响。心理上的影响往往会超过生理上的影响,女性会有很大的困扰,怀疑自己没有吸引力,觉得自己不被需要。生活中,没有性能力的男人往往呈现“回避型”人格,表现为不常回家,对家庭缺少担当。无性婚姻的家庭,不止是缺了“性福”,往往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方抑郁、暴躁、易怒的比例也比一般家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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